首 页 组织机构 民政公告 双务公开 民政新闻 法律法规 网上办公 学习园地 市民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机构 >>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下属单位
领导分工
机构设置
服务承诺


吴江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上级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全市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草拟本市社团管理实施意见;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负责对全市性各类基金会的监督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市直单位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收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检查督促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抚恤标准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人员的伤残评定、调整等级报批手续及业务管理;负责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军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指导和协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工作。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计报灾情,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区重建和生产自救。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草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定,督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市慈善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草拟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建设,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九)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加强社会办福利机构的执业管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指导、协调全市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协调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城乡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居)民开展自治示范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界桩管理。参与县(市)际边界争议的调查。
(十三)草拟本市地名管理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市区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的统一设置和标准地名使用情况;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
(十四)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儿童收养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全市殡葬改革发展规划,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管理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指导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十八)指导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民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十九)负责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来信来访;负责民政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加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外事活动。
(二十)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自愿为前提的无偿救助工作;指导吴江市救助管理站的救助管理。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全市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人事、信息、 档案、保密、保卫、信访、行政复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有关行政接待工作;协调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和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卜剑文 联系电话:63493236
优抚安置科和双拥办的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证明书的发放;贯彻上级和拟定本市抚恤优待规章,完善优抚制度;负责承办追烈评残事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双拥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各镇各单位的双拥工作,沟通军政联系,协助处理军地关系。
负责人:吴祥荣 联系电话:63493237
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宏观管理工作,承办福利企业的报批、变更等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关于救灾救济的政策、法规;查灾、核灾、报灾,指导灾区进行生产自救;动员群众互助互济;管理发放救济款物;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等救济对象的核准审批;指导福利事业和农村五保户工作;负责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市慈善事业工作;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指导救助管理工作。
负责人:金丽 联系电话:63493239
社会事务科工作职责
    指导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指导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宣传殡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承办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安息堂的审批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指导镇(街道)、村(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承办镇(街道)、村(居)委会的撤消、更名,镇、村行政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草拟市地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全市地名管理,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情况,收集整理地名资料,指导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人:傅冬梅 联系电话:63493241
民间组织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负责拟定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市性社团、跨县(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 负责市级单位所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 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指导、监督县(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人:顾光华 联系电话:63493414
老龄工作科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各镇(区)、各部门实施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涉老活动方案;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指导、督促、检查各镇(区)、市各成员单位的老龄工作,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搞好信息交流,负责老年优待证发放,承办市老工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沈杏明 联系电话:63493240
募委办工作职责
    制定全市福利彩票年度发行和实践细则及有关方案;负责即开型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管理,销售计划的拟定和申报,并组织开奖、兑奖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投注站点的规划、设置和建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的销售工作;根据苏州市福彩中心的要求策划全市福利彩票的营销宣传和对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即开型福彩的申请和彩票的储运、调剂及尾票的处理;负责有关业务工作总结和典型事例的采集工作。
负责人:金瑞良 联系电话:63493240

吴江市民政局版权所有 2005
吴江市翰林电脑工程有限公司制作维护